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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将按这三类划分

发布时间:2023-11-23 17:10:40
来源:欧宝nba直播在线直播 作者:欧宝odbo官网
概要信息:
为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升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促进有效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 《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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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升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促进有效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 《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以下简称《通知》)。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产销数量多、使用范围广、耗能总量大,是节能降碳的重点环节。《通知》以工业电机、家用空调等20类量大面广、能耗量和节能潜力大的用能产品设备为重点,明确具体能效水平值,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合理划定能效水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准入水平确定为有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有关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节能水平确定为不低于能效2级,在3至5年内可转化为下一阶段的准入水平。领先水平确定为不低于能效1级,对标国内外领先水平。二是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加强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和质量监管,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四是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和能效标识制度,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高效用能产品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对制造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和支持企业主动实施技术工艺升级、提升产品能效水平。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提质增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产销数量多、使用范围广、耗能总量大的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明确设定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随着政策深入落实,将对促进制造业节能降碳升级、引导生产生活领域绿色消费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是使用电力、消费能源的主体。据有关调查,工业是我国能源及电力消费最大领域,其中电机是工业用电的主要设备,约占工业终端电力消费量的四分之三。居民生活约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3%,年用电量达1.17万亿千瓦时,主要用电产品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及照明系统等。《通知》最大限度地考虑市场供给及需求、行业发展现状、未来进步潜力等方面因素,锚定生产生活领域20类量大面广的用能产品设备设定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其中,准入水平严格对标现行能效标准限定值,节能水平和领先水平分别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和1级标准。相关指标设定科学合理,使行业节能降碳目标更加明确、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更加清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精准落实及推广应用相关这类的产品设备提供了科学依据。

  初始投资高、收益回报周期长是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主要制约因素,需要激励和约束并举,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引导市场加快产品设备更新升级。《通知》提出完善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范围,落实节能节水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地出台促进消费有关政策措施时,引导社区居民优先选购能效领先水平产品设备,更好地发挥政策支持作用。《通知》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执行绿色采购指南,积极选用能效领先水平产品设备,充分的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此外,《通知》鼓励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领先水平产品设备,促进消费绿色转型升级。

  节能审查是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规划利用能源的源头性措施,对于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具备极其重大支撑作用。《通知》提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节能审查,根据项目情况分类实施管理,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选用的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应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对其他新上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准入水平的用能产品设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用能产品设备的节能监察,充分的发挥扶优汰劣、倒逼引领的外部规制作用。

  当前,制约节能装备制造产业高水平发展的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节能产品设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需要持续提升,中高端产品特别是部分工业高能效产品设备有效供给有待逐步加强。《通知》提出要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高能效产品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支持,鼓励向研发生产高能效产品设备的公司可以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同时,鼓励产业聚集地可进一步丰富相关举措,综合运用价格、投资、金融等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通知》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既注重需求牵引供给,也强化供给创造需求,将为用能企业节能提效、生产企业提质扩绿等提供科学指引,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夯实制度保障。(国家节能中心主任任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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