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公司(厂):
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6年“十一”国庆节放假日为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9月30日照常上班,10月8日正式上班)。各部门、公司(厂)在“十一”节期间,要认真组织好企业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以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必须安排好干部节日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各生产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十一”节期间生产计划,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3、各单位节日生产计划及值班安排,请于9月29日前上报信息科技公司办公室。联系人:赵静,电话:88473510,传真:88473511。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